司法
词语解释
司法[ si fa ]
1. 见“执法”
英judicial administration;
引证解释
1. 官名。两 汉 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 唐 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 宋 沿 唐 制,诸州置司法参军。 元 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2. 星官名。 清 恽敬 《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
引《星经》又曰‘六曰司法’。”
3. 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国语辞典
司法[ si fa ]
1. 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 始废。
2. 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近法律 执法
英语judicial,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德语Justiz, Rechtswesen , Rechtsprechung (S, Rechtsw)
法语justice
分字解释
造句
1., 其错皆在逐末舍本、用奇舍正、尚虚弃实,只求一时急效而不计后果,沉溺于权谋而践踏义理;过去他是如此操弄*弯,如今他也这样操弄司法。
2.近日发生司法官集体贪渎等事件震惊社会大众。
3.社论指出,一之为甚,岂可再乎?期望检方在SoGo案及“公务机要费”案上切勿再蹈覆辙,玷污司法,辜负人民,贻害*弯。
4.各级法院不仅需要加强道德教育与法律培训,更需要通过错案追究来惩处不称职的法官,克服司法不公,确保审判质量,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信力。
5.发回重审所体现的救济性是消极的,它所要实施的司法救济需迂回到一审法院来进行,二审法院的审判职能在此时被闲置。
6., 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除此之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上发现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7.然而,从理论的视角来看,日本社会对这次司法改革所表现出来的关注还是另有其内在必然性的,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也完全不必因而感到诧异。
8., 司法公正既要求审判过程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更要求参与审判的法官要以正直无私的态度,以尊重事实和遵守法律为准则,努力实现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
9.当天晚上,王妃都蓓和司法部长马姆巴双双在首都姆巴巴内附近某皇家别墅的饭店开房约会。
10.不仅法学界对此予以极大关注,就连司法实践界也不甘寂寞,争先恐后地出台了形形色*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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